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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工作需要,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监督检查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卫工人21名,主要从事道路保洁工作,具体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统筹安排。 一、基本条件 1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 2、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; 3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; 4、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 5、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。 二、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岗位:环卫保洁员21名,主要从事道路保洁工作。 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: 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,服从管理,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; 2.原则上年龄限男性55周岁以下,女性45周岁以下,如身体状况良好且体检报告未显示有重大疾病者,年龄可适当放宽; 3.无色盲,无传染性疾病,无药物成瘾; 三、以下情况不得报名 1、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及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; 2、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 3、招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; 4、因违规违纪违法被开除、解聘的; 5、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。 四、用工性质及福利待遇 (一)用工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; (二)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六天(六工一休),有夜班; (三)聘用人员福利待遇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; (四)享有五险一金、年度体检、节日慰问、工会慰问、带薪年休假等。 五、招聘程序 (一)报名: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(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),到本单位人事部门报名; (二)面试:资料审核通过的电话通知面试; (三)体检:应聘人员面试通过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,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,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,并按相关规定递补; (四)考察试用: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。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,试用期一个月,试用期考核合格的,正式聘用,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资格; (五)聘用:试用期合格的签订书面劳动合同。 六、招聘方式和时间 (一)招聘时间: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30日(周一至周五,9:00-12:00,14:00-18:00,节假日除外),招满即止; (二)报名地点:广州市海珠区万寿北街38号,咨询电话:020-89030019,联系人:阳小姐。 七、注意事项 (一)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、准确,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一律取消聘用资格,已签订聘用合同的,即时解除合同; (二)未尽事宜按本中心有关规定执行,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监督检查中心负责解释,联系人:阳小姐,联系方式:020-89030019,咨询时间为:周一至周五,9:00-12:00,14:00-18:00,节假日除外。
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监督检查中心 2026年10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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