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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招收条件与要求 1.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,遵纪守法,无不良经历; 2.获得企业管理、金融、经济学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三年内; 3.能够全脱产在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,主要研究内容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,城市金融发展; 4.在职人员申请博士后,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需出具离职证明。
二、工作条件和待遇 1.全脱产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本工作站工作期间,工资、社保相关福利待遇均参照综合开发研究院研究人员发放(每年约35万元人民币,含深圳市政府生活补贴18万元/年(开题、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三次)。 1.工作站在站期间免费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住房。 2.按照《综合开发研究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》,工作站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相应科研经费。 3.工作站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相应办公和科研条件。 4.出站博士后留(来)深生活补助36万元。
三、招收流程 1.符合招收条件的博士,可通过hr@cdi.org.cn进行简历投递,另附上成果证明材料扫描件(PDF格式,含论著、课题等科研成果,获奖证明等),投递时以“姓名专业博士后”命名,收到材料后根据应聘者材料综合考察,择优组织面试。 2.申报时博士后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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