门卫、巡逻、守护、秩序维护(按许可证核定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活动)。 保安技术产品的开发、研制、销售;安全防范工程建设;安全防范器材的展览展销;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开发、技术服务;安防工程施工(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,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);商务信息咨询;人力资源管理咨询(不含职业中介);销售:汽车、安防设备、机电设备、电子产品(不含电子出版物)、汽车配件、建筑材料、装饰材料(以上两项不含危险化学品)、计算机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;租赁:机械设备、电子产品(不含电子出版物);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;计算机系统集成;货物或技术进出口(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);物业管理;停车场服务。**[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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