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项目: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;游览景区管理;停车场服务;体育竞赛组织;游乐园服务;日用百货销售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会议及展览服务;园林绿化工程施工;广告设计、代理;露营地服务;国内贸易代理;体育场地设施经营(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);非居住房地产租赁;农副产品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出版物零售;餐饮服务;住宿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(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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